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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7-08-22      信息来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85号)和市委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域垃圾处理工作,提高全域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当前全域垃圾处理工作的现状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相对完善。目前,我市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个。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1个,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一期1000吨/日,二期500吨/日);仁寿、洪雅分别建成垃圾卫生填埋场1个,处理能力分别为200吨/日、158吨/日。全市建成垃圾中转站12个,垃圾地库253个,垃圾收集点35748个,已有大型垃圾转运专用车辆136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完善。

专栏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情况统计表

类别

名称

规模

规划或设计

现状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无害化处理设施(吨/日)

1858

1330

1.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1500

1000

2.仁寿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00

200

3.洪雅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58

130

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包括垃圾转运站、垃圾地库等)

1.中转站(吨/日)

1310

1610

(1)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

200

450

(2)彭山区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

400

400

(3)仁寿县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3座

300

300

(4)仁寿县乡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5座

320

320

(5)丹棱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

60

60

(6)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

30

80

2.垃圾地库等转运站(个)

253

253

(1)眉山主城区

52

52

(2)东坡区乡镇

72

72

(3)彭山区城区

4

4

(4)彭山区乡镇

27

27

(5)仁寿县城区

5

5

(6)仁寿县乡镇

54

54

(7)洪雅县城区

9

9

(8)洪雅县乡镇

16

16

(9)丹棱县城区

0

0

(10)丹棱县乡镇

0

0

(11)青神县城区

8

8

(12)青神县乡镇

6

6

3.垃圾池等收集点

35748

35748

(1)眉山主城区

2565

2565

(2)东坡区乡镇

7149

7149

(3)彭山区

3250

3250

(4)仁寿县

14346

14346

(5)洪雅县

5000

5000

(6)丹棱县

1630

1630

(7)青神县

1808

1808

三、垃圾转运专用车辆(辆)

大型车辆

136

136

1.眉山主城区

32

32

2.东坡区乡镇

15

15

3.彭山区城区

17

17

4.彭山区乡镇

0

0

5.仁寿县城区

23

23

6.仁寿县乡镇

10

10

7.洪雅县城区

6

6

8.洪雅县乡镇

14

14

9.丹棱县城区

3

3

10.丹棱县乡镇

5

5

11.青神县城区

4

4

12.青神县乡镇

7

7

(二)其他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目前,我市暂无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主城区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1个,处理能为3吨/日,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有2家;仁寿县龙正镇现有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1个。其他县(区)尚无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无建筑废弃物消纳设施,无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无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因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居民环保意识差等因素制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落到实处。

二、两年行动总体思路

按照区域性布局、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城镇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重点流域小城镇治污减排能力不足、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水平偏低问题,着力解决应急填埋场缺乏、存量垃圾二次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医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不足问题,着力解决设施运行过程监管和实时监控能力不足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处理“丹棱模式·眉山经验”,在垃圾处理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和财政奖补等多元化手段,破解设施建设资金瓶颈,在全市推广“全域覆盖、规划统筹、统一打包、投建管一体、收运处同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统一招标、建设和运营。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提前1年完成省上下达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全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建成“两区四县”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增1200吨/日,收转运能力新增2000吨/日,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完成存量垃圾治理项目1个。主城区、县(区)城(建成区)、建制镇和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90%、85%和8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8年底,开工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座,完成投资4亿元;新建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2座;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完成投资1.65亿元,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完成投资0.3亿元,餐厨垃圾处理完成投资3.8亿元,存量垃圾治理完成投资0.8亿元,监管设施建设完成投资0.67亿元。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全域垃圾处理规划。摸清垃圾处理设施的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优化布局,统筹垃圾收运体系,编制完成《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规划》。

(二)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统筹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优先采用环保发电处理技术,区域共建共享垃圾环保发电设施,做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论证工作。对已经建成但不能达标的处理设施进行改建,对已经建成但严重超负荷运行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扩建。二是加快其他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音等二次污染。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开发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完整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排查现有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对不能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通过综合验收。加快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和仁寿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三是坚持秸秆资源多元化利用,研究建设秸秆发电设施的可行性,探索创新垃圾环保发电对秸秆发电的资源化利用。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投资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引导工矿企业结合锅炉改造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专栏22017—2018年全市新建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

地区

项目个数

规模(吨/日)

投资(万元)

全市

1

1200

60000

仁寿县

1

1200

60000

(三)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一是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根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特别是环保发电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覆盖范围,规范完善转运站、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并按照密闭、压缩、环保、高效的要求建设,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加快县城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镇乡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快“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重点流域小城镇的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要深入推广“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模式。二是完善其他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力争实现全密闭分类运输、分类投放,防止有毒有害垃圾、生活垃圾混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收运过程,严防沿途泄漏抛洒、乱倾乱倒。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转运设施建设,实现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贮存、收集、运输制度,对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弃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查处。

专栏32017—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地区

项目个数

规模(吨/日)

投资(万元)

全市

5

2000

16500

市本级

1

400

5000

东坡区

1

300

2000

仁寿县

1

800

3600

洪雅县

1

300

4500

青神县

1

200

1400

专栏4全面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丹棱模式”

因地制宜,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按照“方便农户、大小适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农户分布、人口密度等情况,因地制宜布局垃圾收集设施,在平坝、浅丘等农户较为集中的地区,根据人口数量修建联户定点倾倒池或设置垃圾桶,联户定点倾倒池或垃圾桶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00米。在农户较分散的山区,可以通过摆放铁皮桶、发放箩筐背兜等方式进行垃圾收集。

统筹线路,合理安排收运车辆:根据实际情况,购置足够的垃圾转运车辆,探索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确保所有垃圾收集站点的垃圾每天都能得到及时转运。同时,要根据道路分布状况,突破乡镇、村、组的行政区域界线,统一规划、统一安排车辆,将村收集站按线路进行串联,提高垃圾收集转运车辆的运行效率,形成垃圾收运网络体系。

加强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并利用现场会、传单、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弄清楚“为什么要分类”“如何分类”等关键问题,形成自觉分类意识,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避免污染环境。完善奖惩机制,着力构建垃圾分类投放长效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对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实现有效利用、分类减量的目标。有条件的县(区)要为村民配备垃圾分类收集箱。

全民参与,充分发挥群众自治:深入开展民意调查,掌握群众对垃圾收集处理的需求,引导村民支持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鼓励村民自觉开展垃圾分类,自觉定点倾倒垃圾,自觉监督垃圾收集处理。突破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对垃圾处理费用、垃圾收集承包方式、管理办法等进行商议,让每个人都成为垃圾治理员、卫生监督员,实现责任分担、权利共享。定期组织开展回访活动,掌握本地垃圾治理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常态保洁目的。

(四)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系统建设。加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餐厨垃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健全资源化利用体系。在主城区和仁寿县城先行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试点,探索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专栏52017—2018年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系统建设

地区

项目个数

规模(吨/日)

投资(万元)

全市

2

220

38000

市本级

1

120

20000

仁寿县

1

100

18000

(五)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的运行管理体制,力争垃圾分类制度全域覆盖。加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分类收运能力。到2018年底,完成眉山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全面开展。

专栏6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源头减量控制:限制“过度”包装,提倡物品循环利用,减少垃圾产生及处理处置量。

科学分类收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高垃圾发电能源化利用效率。探索“互联网+”技术在垃圾分类上的应用。

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垃圾分拣中心和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进一步提高可回收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全民积极参与:扩大宣传,倡导自产自处理,调动全民垃圾分类收集主动参与性。

(六)加强实时监管设施建设。结合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监测目标。加强各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监督和管理,重点加强对垃圾环保发电设施烟气排放监测,对垃圾环保发电厂主要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填埋气体排放和渗漏情况的监测以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管理和维护;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监管。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运行中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在线监管全覆盖,全面建成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管设施,并与省级数字城管平台等联通。

专栏72017—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

地区

项目个数

投资(万元)

全市

6

6700

市本级

1

1700

彭山区

1

1000

仁寿县

1

1000

洪雅县

1

1000

丹棱县

1

1000

青神县

1

1000

(七)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对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新建或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配套建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使用期满的填埋场,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封场。加大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力度,加强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

专栏82017—2018年全市存量垃圾治理重点项目

地区

项目个数

规模

投资(万元)

全市

1

165万立方米

8000

市本级

1

165万立方米

8000

五、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8—12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2017年9月前,抓紧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全域垃圾处理规划,力争12月前两年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2月)。力争2018年5月前完成一批现有设施改造升级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两年行动目标要求。

(三)总结阶段(2019年1月)。在加强定期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1月开展自查和市级督查,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全市推广先进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单位是开展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的实施主体,要把全域垃圾处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积极推进创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监管信息化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技术创新,试点建设,全面推广。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广“全域覆盖、规划统筹、统一打包、投建管一体、收运处同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运营和管理。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全域垃圾处理工作监督考核,推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垃圾处理、分类回收等相关知识,在全社会树立生活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观念。

附件: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编制全域垃圾处理规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2

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3

加强转运站、前端收集点(站)建设,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4

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运设施建设

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

5

加快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6

开展餐厨垃圾试点,加快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仁寿县人民政府

东坡区人民政府,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7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

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8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的运行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9

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10

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11

加强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填埋气体排放和渗漏情况的监测以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管理和维护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

12

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

13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监管信息化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技术创新

市科技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加强全域垃圾处理工作监督考核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岷东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15

加强全域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环境保护局、眉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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